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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7年交通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行政部 | 作者:shijing | 发布时间: 2017-05-16 | 38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昆明市工程系列公路工程、公路机械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和交通工程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7〕7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昆明地区(除中央直属和省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公路路桥(隧道)设计、公路路桥(隧道)施工、公路工程、公路机械工程、公路勘测设计、公路养护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初级职称资格评审

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云政发〔1992〕124号),不能采取认定方式的初级职称资格,可委托昆明市工程系列公路工程公路机械工程专业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牵头单位:中国云南路建集团股份公司,联系电话:0871-67178713;云南阳光道桥股份有限公司0871-67017723;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0871-65532713;云南云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0871-67411334)。

  三、中、高级职称申报的有关问题 

(一)申报材料的要求

2017年将采用互联网+纸质材料审核的方式进行,先进行网上申报及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申报相关事宜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下发后再另行转发。纸质材料按以下要求进行:

1.申报昆明市交通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委会的申报单位,统一使用全省《2017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2),表格见附件。

2.申报人员认真如实填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3),表格见附件,也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下载(网址:http://www.ynhrss.gov.cn),表格的填写可手写或电子打印,并贴照片,一式二份(用A3纸双面打印,骑中缝装订,推荐表格一面须排版在封底)。封面“申报专业”中须写明申报的具体专业,专业名称可参考《2017年昆明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附件1)。表中业务自传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对申报人员填写情况进行核实,明确填写情况是否属实,并详细写明推荐意见,即:申报人员的学历、履职年限、近年考核等次、符合申报条件的文号和条款、明确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等。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非公经济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单位所属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人才中心)签署意见后,再报送我局。

4.申报所需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身份证、培训证书、获奖证书等需提供原件审核,并附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印章。

5.申报材料时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材料,如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著作(原件)等。在论文方面,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要求,申报人员可提交本专业2篇或2篇以上专项技术报告、案例分析、研究探讨或经验总结等反映本人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理解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不得以评审表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代替)。

6.申报材料时需提供本人近照一张(小一寸)。

7.申报材料须按《2017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国有企事业单位:附件4;非公经济单位:附件5)一份(请务必如实填写申报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顺序装订,并将一览表粘贴在送审材料袋封面。没有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按要求装订的,评委会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二)评审时间和申报材料时间

1.评审时间

我局所承担的昆明市工程系列公路工程、公路机械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定于2017年8月开展评审;昆明市交通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定于2017年10月开展评审。

2.申报评审纸质材料时间

受理申报纸质材料时间为:中级职务材料收取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每周一、三、五收件),高级职务材料收取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7月15日(每周一、三、五收件),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申报材料地点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27室)联系电话:0871—64151438,联系人:王红、金世央。 

四、其他

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取消已取得资格。单位参与作假的,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附件:2017年交通工程职称评审通知附件